服装版权侵权的界定

定做服装版权归谁管理-服装版权去哪申请

法律主观:

版权侵权的界定的条件如下:

1、未经版权权利人的许可,存在擅自使用版权等具有违法性的行为;

2、造成了损害后果;

3、违法性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

《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法律对服装的版权、安全、卫生的规定

进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和反欺诈等项目检验的有关要求

一、用于销售的进口纺织品、服装,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中文标识和中文使用说明,且标识内容与货物符。

二、抽批检验和日常监管发现不合格的,须根据情况实施加严管理,加大抽批检验比例直至批批检验。

三、转变工作重点,加强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加贴标识的出口纺织品、服装,应当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规范要求,且标识内容与货物相符。

五、进出口纺织品、服装安全、卫生和反欺诈项目的具体项目和检验依据按以下要求执行:

1、出口纺织品、服装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标准

检测项目

输入国别或地区

输入国别或地区法规要求

技术要求标准

纤维成分标签

(纤维定性、定量分析)

美国

1、纺织品成分标签法15U.S.C.§70

2、羊毛产品标签法15U.S.C.§68

3、纺织品标签法规16 CFR part 303

4、羊毛产品标签法规 16 CFR part 300

SN/T1649《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测规范》

欧盟

欧盟指令:96/74/EC

日本

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Law 104号法令

澳大利亚

商务(贸易解释)法案Act 1905商务(进口)条例(纤维成份标签)

加拿大

纺织品标签法规

甲醛

日本

1、《日用品有害物质法规》Law112号法令

2、日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规定

芬兰

纺织品中甲醛限量法令(210/1998)

挪威

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

德国

日用消费品法附录9

奥地利

BGBL Nr.194/1990

荷兰

纺织品甲醛法规

禁用偶氮染料

欧盟

欧盟指令:2002/61/EC

含氯苯酚

欧盟

欧盟指令:91/173/EEC

重金属镍

欧盟

欧盟指令:94/27/EC

燃烧性能

美国

易燃织物法

1、服用织物法规CFR Part 1610、

2、儿童睡衣易燃性法规CFR Part 1615 、CFR Part 1616

加拿大

易燃危险产品法令;

易燃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

2、以上检测项目按照输入国或地区法规要求的产品范围掌握;所对应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按照SN/T1649中所列范围掌握;如进口商另有特殊检测项目要求的,要增补该检测项目。

3、检测方法按照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的方法检测;如输入国或地区无检测方法或检测方法不明确的,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测。

4、进口纺织品、服装检验项目按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GB8965《阻燃防护服》、GB17591《阻燃机织物》和GB18383《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要求的范围、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实施检验。

5、进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反欺诈等实验室检测项目应在检验检疫系统内获得CANL认可质资的实验室进行。

自己开店生产衣服,衣服款式之类的,要交版权费么

除非你打算全市连锁,初期是不需要的,市面上的衣服款式大多相同,最多有大厂申请下外观专利,违权必究什么的,也只是说说。很多时候,服装公司的商标,专利,版权,都只是作为推广的。涉及材料,功能的创新,才是核心竞争。所以,你只需要前期注册个商标什么的就可以咯。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