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做服装版权归谁管理-服装版权去哪申请
服装版权侵权的界定
法律主观:
版权侵权的界定的条件如下:
1、未经版权权利人的许可,存在擅自使用版权等具有违法性的行为;
2、造成了损害后果;
3、违法性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存在过错。
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存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等侵权行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法律客观:《著作权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国法律对服装的版权、安全、卫生的规定
进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和反欺诈等项目检验的有关要求
一、用于销售的进口纺织品、服装,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中文标识和中文使用说明,且标识内容与货物符。
二、抽批检验和日常监管发现不合格的,须根据情况实施加严管理,加大抽批检验比例直至批批检验。
三、转变工作重点,加强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反欺诈项目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对加贴标识的出口纺织品、服装,应当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的技术规范要求,且标识内容与货物相符。
五、进出口纺织品、服装安全、卫生和反欺诈项目的具体项目和检验依据按以下要求执行:
1、出口纺织品、服装检测项目和技术要求标准
检测项目
输入国别或地区
输入国别或地区法规要求
技术要求标准
纤维成分标签
(纤维定性、定量分析)
美国
1、纺织品成分标签法15U.S.C.§70
2、羊毛产品标签法15U.S.C.§68
3、纺织品标签法规16 CFR part 303
4、羊毛产品标签法规 16 CFR part 300
SN/T1649《进出口纺织品安全项目检测规范》
欧盟
欧盟指令:96/74/EC
日本
家用产品质量标签法Law 104号法令
澳大利亚
商务(贸易解释)法案Act 1905商务(进口)条例(纤维成份标签)
加拿大
纺织品标签法规
甲醛
日本
1、《日用品有害物质法规》Law112号法令
2、日本厚生省34号令(1974)《关于日用品中有害物质含量法规的实施规则》
法国
官方公报97/0141/F规定
芬兰
纺织品中甲醛限量法令(210/1998)
挪威
环境部有关纺织品中化学物质的法规
德国
日用消费品法附录9
奥地利
BGBL Nr.194/1990
荷兰
纺织品甲醛法规
禁用偶氮染料
欧盟
欧盟指令:2002/61/EC
含氯苯酚
欧盟
欧盟指令:91/173/EEC
重金属镍
欧盟
欧盟指令:94/27/EC
燃烧性能
美国
易燃织物法
1、服用织物法规CFR Part 1610、
2、儿童睡衣易燃性法规CFR Part 1615 、CFR Part 1616
加拿大
易燃危险产品法令;
易燃危险产品(儿童睡衣)条例;
2、以上检测项目按照输入国或地区法规要求的产品范围掌握;所对应检测项目的技术要求按照SN/T1649中所列范围掌握;如进口商另有特殊检测项目要求的,要增补该检测项目。
3、检测方法按照输入国或地区规定的方法检测;如输入国或地区无检测方法或检测方法不明确的,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检测。
4、进口纺织品、服装检验项目按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服装使用说明》、GB8965《阻燃防护服》、GB17591《阻燃机织物》和GB18383《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等要求的范围、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实施检验。
5、进出口纺织品和服装安全、卫生、反欺诈等实验室检测项目应在检验检疫系统内获得CANL认可质资的实验室进行。
自己开店生产衣服,衣服款式之类的,要交版权费么
除非你打算全市连锁,初期是不需要的,市面上的衣服款式大多相同,最多有大厂申请下外观专利,违权必究什么的,也只是说说。很多时候,服装公司的商标,专利,版权,都只是作为推广的。涉及材料,功能的创新,才是核心竞争。所以,你只需要前期注册个商标什么的就可以咯。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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