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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了假辫子,穿着西装是什么时候的事?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
剪辫运动是清末的一场群众性的剪辫子运动。1911年10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成功,推翻了满清王朝,成立了中华民国江西军政府,同时实施了除旧布新措施。首由军政府贴出剪辫告示:“自武昌起义推翻清帝,重振汉室,凡我同胞,一律剪去胡辫。”当时南昌城内七处城门口,以及督军衙门(市政府)、府学前、百花洲等十处,皆设有“义务剪辫处”,凡来剪“文明”发式或剃光头者,一律免费。
历史背景
“剪辫”,最早开始于在海外定居的华侨及暂居海外的华人(主要是流亡的革命派、维新派及留学生),前者为与当地社会同风同俗,后者又加有明显的反清色彩。时间始于1895年,至1905年左右蔚然成风。
早在1895年10月,广州起义事败后,与陈少白、郑士良逃亡日本。抵横滨后断发改装,以示与清廷决绝和革命到底的决心。
等革命者剪发易服,不是什么稀罕事。但事实上,来自民间的剪辫呼声,也已有多年。
独立撰稿人傅国涌曾撰文指出,剪辫之风,并非因辛亥革命的到来才兴起,从晚清开始,有识之士就不断呼吁剪辫子,一些大胆的言论也随之出现。1903年1月15日,天津《大公报》的征文题目赫然竟是《剪辫易服说》。
1903年3月15日,《大公报》刊出征文第一名获得者朱志父的《剪辫易服说》,他力主剪辫易服,认为这和废弓矢、立学堂一样,都是因时制宜之举。并希望从皇帝开始改穿西装,把剪辫易服与尚武精神、强健体魄联系在一起。《大公报》按语称之“新中国特别精神”,“唤二百余年来不醒之沉梦,呼数百万方里不返之国魂”。
辫子的另一种解释
辫子
自1840年英国殖民者用大炮强行打开中国的大门以后,在很长的时间里,世界上其他民族的人们用异样的目光盯着中国男子脑后拖着的那根长长的发辫,感觉令人费解。一位亲身参加过中国太平天国革命的英国人伶俐曾经说过这么一段话:“许多年里,全欧洲都认为中国人是世界上最荒谬最奇特的民族:他们的剃发、蓄辫、斜眼睛、奇装异服以及女人的毁形的脚,长期供给了那些制造滑稽的漫画家以题材。”〔1〕以至于在历史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漫长时间之后,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初,一些欧洲国家的人还把梳辫子、穿古怪服装当成中国人的固有形象,到处张贴,作为去中国旅游的广告。
其实,说起剃发蓄辫,只是十七世纪中叶满洲人入主中原以后所形成的习俗,而在此之前,中国人是不剃发蓄辫的。《韩非子》说:“古者披发文身。”这说的是上古时代先民未开化之时的事。进入文明时代以后,随着生产力水平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我们的祖先便有了美的概念,头饰也就发展起来,而且,慢慢演绎出一套套较为繁缛的礼节。自从孔夫子发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损伤”的圣训以后,捍卫头顶上的青丝,则不仅仅只是一种审美的需求,而且具有了伦理的意义。于是,绾发结缨戴冠,郑重其事,丝毫也马虎不得。不但要求中原人如此,而且对于偏处四边的少数民族也是如此要求,如《汉书》曰:“终军上书,请受大冠长缨,以羁南越王而致之阙下。乃使越王,越王请举国内属。”此风愈炽,削发也就演变成一种处罚的方式,只有犯了不可饶恕的错误才执行削发示惩。三国时的曹操,因为马踏麦田触犯了自己所定的军纪,于是剑削青丝以谢军中。自秦汉至于明清,头发不可毁伤的祖训更是深入骨髓,不可更改。
清朝起于塞北,满人是马背上的民族。也许是由于骑马的缘故,很早就有了结辫的习惯。满族人的祖先金人,就是剃发蓄辫的民族,其发式是“半剃半留”,于额角引一直线,线前面的头发全部剃光,线后面的头发结辫垂于脑后。究竟这种习惯始于什么时候,保持了多久,现在难以确考,但至少可以肯定在宋代就已经出现了。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载:“建炎三年,金元帅府禁民汉服,又下令髡发不如式者杀之。”《宋史》记载宋将刘琦抗金事迹时说:“是夕,天欲雨,电光四射,见辫发者辄歼之。金兵退十五里。”
大约是祖先有此强迫削发之先例,几百年之后,当满洲的八旗兵势如破竹地越过山海关,开入关内,推翻业已腐朽的明朝,确立清朝的统治以后,清朝统治者便开始强力推行剃发蓄辫制度。1645年,清顺治皇帝发布命令,宣布“自今布告以后,京城内外,直隶各省,限旬日尽行剃完。若规避惜发,巧词争辩,决不轻贷”,臣僚不得论奏剃发,否则“杀无赦”〔2〕。此即为历史上著名的“剃发令”。从此,头发之去留,不再是个人的喜好,也不再是一个伦理的问题,而是上升成了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清朝统治者为了彻底从精神上征服汉人,是把剃发作为一种表示归顺的标志,为此,不惜以要挟,口号是:“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这对汉人来说,当然无法接受,一缕青丝,不仅受之父母,而且成了忠于明朝的象征,这是千万不能剃掉的。为此,汉人奋起反抗,口号是:“宁为束发鬼,不作剃头人!”
反抗异常激烈,满族统治者的镇压也异常残酷。血风腥雨之下,演出了多少惨不忍睹的历史悲剧,江阴十日,嘉定三屠,多少人头落地。最悲壮的莫过于“江阴十日”,是年农历六月二日,江阴人在阎应元、陈明遇的率领下誓捍卫头上之发,誓效忠明朝,坚守城池八十一天,杀清兵七万五千人,有六万七千壮士战于城墙上下。城破,清军纵兵屠杀十日,直到满城杀尽方才封刀。有十七万多军民于清兵刀下,仅有五十三名老小幸免于难。有诗为证:
八十日戴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六万人同心义,存大明三百里江山。
反抗,镇压,再反抗,再镇压。随着南明小朝廷一个一个地垮台,人们光复的希望也一个一个地破灭了。人们不再反抗了,终于接受了满清统治的现实。而辫子,也就一根根地留了起来。随着日子的流逝,久而久之,人们麻木了,习惯了,不再觉得不顺眼,不再觉得它是化外蛮夷之俗了。甚而,辫子乃至成了中国人当然之习俗。人们不但安于蓄辫,习惯于蓄辫,而且讲究如何蓄辫,尤其是官宦人家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饰辫梢以各种装饰物,目为时尚而招摇过市,串门过户。文人墨客也以此为吟咏的对象,有一首描写剃发蓄辫的对联就云:
暮暮朝朝,洗洗刷刷剃剃。
停停歇歇,光光挖挖敲敲。
二百多年后,即当历史进入十九世纪四十年代以后,中国人有机会可以走出闭锁的大陆飘洋过海时,他们对于这条垂在脑后晃来晃去的辫子是挺看重的。一代哲人、曾在虎门焚毁鸦片的在澳门看到洋服时曾鄙夷地说话:“真夷俗也!”这种评价与外国人看到中国人的辫子时所发出的感叹恐怕也差不多。但是,洋人的惊异,洋人的讥笑,并不能动摇中国人心中的诩诩自得。因为,这是文明的标志,“天朝上国”之人的象征。
但是,也有人没有忘记。1851年1月,洪秀全和他的“拜上帝会”兄弟们在广西金田起义,建号“太平天国”。太平天国以反清相号召,又翻出了二百多年前的那笔老帐,在以东王杨秀清和西王萧朝贵名义发布的《奉天讨胡檄》中宣称:“夫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今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之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今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之人忘其根本也。”因此,必须恢复“中原古制”,即恢复汉族的衣冠服饰。太平军的官兵蓄发不剃,恢复了中原汉人束发于顶的旧制。在太平军,谁的资历长短,一望头发便知,谁参加起义早,留起的头发就长,谁参加起义晚,头发就短,头发的长短,便是参加起义军先后的最好标志。蓄发不剃,这是太平军不同于当时人的最突出的形象特点。正因如此,蓄发在当时民间往往被俗称为“长毛”,而清廷官方则诬称之为“发匪”、“发贼”、“发逆”等等。
自金田起义,太平军在短短的两年多时间里,纵横广西、湖南、mop.com、江西、安徽、江苏数省,其势如狂飙突进,同时也把蓄发之制推行至所到之处。在太平军看来,蓄发易服,不只是服饰问题,也是是否拥护太平太国的一种带政治态度的表示,因此,他们推行起来亦同样严厉,要保住脑袋,就得留起头发,否则就有可能杀头。太平军的狂飙突起,恰如一道划破十九世纪中叶中国大地的闪电,但是,其来也忽,其去也快,十多年后,随着太平天国的失败,蓄发易服之举也就随之销声匿迹了,一切也就暂时恢复了原貌。
在农业文明时代,人们很难发现辫子的坏处。但自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古老中国的大门在强力下被打开,由于中西方交通的滥觞,有了中西风俗的比较,最早开始与外国人接触或最早触及近代工业文明的某些中国人开始意识到蓄辫是一种陋俗。但是,谁也不敢首先剪掉辫子。大约从十九世纪五十年代起,定居于海外的华人中最先出现了剪除辫子、改易西服者,但均属于个例,没有形成风气。1898年1月,也即农历除夕,新加坡华人组织华人剪辫会,并登报倡议集体剪辫。此一举动在海外华人社会中产生了很大的轰动,也引起了争议。赞成者“有谓辫发为不雅观者;有谓辫发久而不洗即觉臭秽难闻者;有谓辫发贻害甚大,如机器房中执役者一时不慎,致为机器所掣,不免性命之虞者;有谓辫发或被车轮牵扯,致受辗转者;有甚谓此物似禽兽之尾者;有谓如铁链之状者。”因此,他们主张割掉辫子,“留全发而短之”。但是,反对者的力量也很强大,特别是一些老人,忧心忡忡,认为一旦剪掉辫子,便会被清mop.com视为异类,那么,落叶归根,回国之想就会成为泡影;而且一旦与当地社会发生纠葛,便很难再受到清mop.com驻外机构的保护。于是,传统的力量再次占上风,剪辫的倡议也就搁置下来。一直到两年以后,新加坡华人终于将剪辫的倡议付诸行动。据《中外日报》1900年6月19日报道:“新加坡一处,已有华人八十人割去发辫,改换西装,其余割辫者尚多,约亦即目前矣。”时代风尚之所趋,工业文明影响之所及,终于使剪辫突破传统的“夷夏之辨”旧圈子,提到了当时世人的面前。
当时的国内舆论,如上海的《益闻录》、《申报》,天津的《国闻报》,湖南的《湘报》等均报道了1898年新加坡华人倡议剪辫一事。但是,除《国闻报》以“割辫创闻”为标题,揭示其事系首创,以“深堪诧异”评论以示惊奇外,其余各报几无评论。
然而,国内虽无剪辫之举但并不等于没有呼声。1898年夏,主张维新的康有为就大胆地向光绪皇帝提出断发、易服、改元的主张。其主张剪辫的理由与新加坡华人大致相同,但他把剪辫提到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变法维新强国的高度,认为:“断发虽始于热地之印度,创于尚武之罗马,而泰伯至德,端委治吴,何尝不先行断发哉?”而且,俄国彼得一世的改革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皆先行断发易服”,因此,他请求光绪皇帝在政治、经济、文化全面实施变革之际下令断发易服,以“振国民之精神”。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个正式向皇帝奏请断发剪辫的人。
1903年,《mop.com学生界》发表“剪辫易服说”一文,申述剪辫有利于“强兵强种”之由。1904年,《大公报》又发表一篇文章,提出中国出洋留学生应该“改装去辫”,以“便与西人来往”。尽管提出者小心翼翼,把剪辫的范围限制在去洋留学生之内,但此种议论在当时仍然有“易服改元,革命排满”之嫌,没有更多的人敢于去冒这个风险。
但是,以“排满革命”而自任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却敢于冒这个风险。辫子和满装虽然已经沿袭了近三百多年,但这三百多年的记忆并没有消失,尤其是那一条被讥为“豚尾”的辫子,依然被许多人视为汉人的耻辱,因此,除掉这条辫子便是与清廷决裂的标志,在鼓动反清、宣传革命之际,这是动员民众支持革命的最有力的召唤。早在1895年,、陈少白等人就在清廷鞭长莫及的日本剃发易服,以明革命之志。在1903年爆发的“拒俄运动”中,留日的青年学生纷纷剪掉辫子,以示与清廷决裂。风气越演越烈,以致去日本留学者均以剪掉辫子为荣。山西同盟会会员景定成(梅九)论述1905年的一次剪辫事件颇有代表性,其云:
山西第二次派来的学生里头,很有几位老先生,保守辫子,好像一条生命似的,宁也不肯剪掉。我一天借着同乡开恳亲会,发了一段论议,便说道:“这头发本是一种烦恼的东西,弄成一条辫子,搁在脑背后,已经不成个体统;如今人把他挽在头上,作了个盖顶势,好好一个头颅,让他盘踞上面(影射清廷),压制得全身不爽快(影射民众不自由),如今请大家下一番决心,痛痛快快地,一刀两断,剪除了他(影射革命),不但一头圆光,而且通身快活,大家有什么顾忌,不肯决然舍去呢!”这一席话,革命同人,自然领会得来,拍掌喝彩地欢迎。惟有那老先生大不快意,背后对人说:“某人什么都好,就是爱劝人剪辫子有些讨厌!”〔3〕
留学生归国后,又把剪辫的新风气带回了国内。1903年时,江南一带,青年学生剪辫者已不乏其人,1903年10月16日的《大公报》所载文章中便这样形容:“江南之新学国民及留学生多剪去辫发,以为不如此则形式上有缺点也。”特别是随着二十世纪初年清mop.com实施新政,各项改革措施陆续出台后,蓄辫与一些新规矩的矛盾越来越大。1905年6月,新编陆军实行改服制,不少官兵穿上新式军服后为便于戴军帽遂将发辫剪去一束;同时,最早实行mop.com制度的天津,mop.com也已“剪去发辫三分之一”。鉴于学界和军界剪辫成风,1907年5月6日,经学部奏准,严禁学生、军人剪辫,其中学生“一经查出,即当咨明学部,分别惩处”;军人“如有不遵定制,改用他装,以及剪去发辫等事,无论官僧、兵丁,均即斥革”〔4〕。这是清中央mop.com关于严禁剪辫的第一道命令。此令既出,剪辫之风稍杀。但是,一个新风气一经传开,依靠一道行政命令岂能止住?况且,当时每一个明智的人都已经认识到,“中国之发辫有百害而无一利”,即使清廷内部,一些开明的官员也不再坚持蓄辫,这是时势之所使然。
1910年10月3日,作为清朝新政产物的资政院第一届常委会开幕。开会不久,一名叫罗杰的议员便提出了《剪辫易服与世大同》的议案;接着,来自湖南实为革命X人的议员周震麟又提出《剪除辫发改良礼服》的议案,资政院议决时认为“两案之主旨,皆以中国辫装妨碍运动,朝廷整军经武,非剪除辫发,改制冠服,不足以灿新天下之耳目,改除骄奢之习惯”〔5〕。最后,以大多数议员赞成获得通过。资政院关于剪辫易服的议决案一经通过,消息传来,不管清廷是否批准此案,民间的剪辫便“一时风发云涌,大有不可遏制之势”。但是,这时候的剪辫还是一种自由的选择,没有形成强制性的社会压力。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各省纷纷响应,革命浪潮汹涌澎湃。与清初强迫汉人剃发相比较,辛亥革命也把头发看成是政治分野的象征,独立各省很自然地把标志汉人臣服于满清朝廷的辫子作为革命目标,剪除辫子已经成为去旧图新的标志。许金城《民国野史》记述道:“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当时有一名《越风》的杂志载文说:“不剪发不算革命,并且也不算时髦,走不进大衙门去说话,走不进学堂去读书。”一时间,剪辫的浪潮便如风起云涌,浩浩荡荡,迅速席卷大江南北。
但剪辫潮流是在民国建立以后逐渐扩展的,后数月,抵制剪辫的情况仍不断发生。当时有人指出:“沪上光复已两月有余而各界同胞尚有心怀犹移踌躇不剪者。是满贼之丑俗犹存,民国之声威有损。”〔6〕上海为当时最开化之城市尚且如此,至于一些偏僻城镇和农村,抵制剪辫者大有人在,不愿剪辫者不仅仅是满族贵族,也不只是那些醉心帝制的人,相当一部分老百姓出于一种长期以来的惰性习惯,也不愿意剪掉那条又油又腻的辫子。据《申报》1912年2月19日报道,湖南湘潭县城“剪辫者已十居其九,闻有一二未剪者不过顽固之乡愚”,有“一挑水夫尚垂发辫,该兵士迫令剪去”,结果发生争吵推拉,挑水夫受伤致。有鉴这种种情况,为了进一步根除辫子陋俗,南京临时mop.com大总统在南北统一之后,通令全国剪辫,令云:
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缁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兹查通都大邑剪辫者已多,至偏乡僻壤,留辫者尚复不少。仰内务部通令各省都督,转谕所属地方一体知悉。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遵者以违法论。该地方官毋稍容隐,致干国纪。又查各地人民有已去辫尚剃其四周者,殊属不合,仰该部一并谕禁,以除虏俗,而壮观瞻。〔7〕
临时mop.com的通令,措辞是很严厉的,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剪除辫子产生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是,留辫者依然有之,其中有一个很有名的人物叫张勋,字少轩,江西奉新人,三十岁时投入清军。武昌首义时,他正在江南提督任上,驻守南京,被江浙革命联军击败后,退守徐州。此人顽固不化,清帝退位后仍表示忠于清室,所部禁止剪辫,被称为“辫帅”。1917年6月14日,张勋带领数千“辫子军”开进北京;7月1日,张勋拥溥仪复辟。这一下,京城很多剪辫子者都慌了,有歌谣云:“不剪辫子没法混,剪了辫子怕张勋。”一时间,假辫子风行北京城。
谁知,真假辫子仅仅风行十二天。7月12日,北洋mop.com总理段祺瑞组织的“讨逆军”便攻入北京,张勋惶惶然若丧家之犬,狼狈逃入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宣统皇帝溥仪再次宣布退位,一场闹剧很快收场。又有歌谣云:
宣统回了朝,秃头要开瓢。
宣统跑了,秃头好了。
关于辫子的历史,中国人被折腾了近三百余年,至此终于划上了一个句号。
社会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服装有什么影响
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关系是近年来思想史、文化史和社会史研究中的新课题,认识这一问题不仅要在理论上进行新的探索,更要从实证研究上开拓新的领域,把非观念性(即文本性)的资料,引入思想史的范畴,或从思想史的角度解释生活方式的变迁。本文以服装为例提出这一问题,是基于这样的认识: 中国传统文化模式是礼俗文化,这是以礼为中心的一系列的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它以血缘为纽带,以等级分配为核心,以伦理道德为本位,渗透中国人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的各个领域,从权力财产的分配到日用器物的消费,几乎无所不在,就其内容来说具有等级序列、伦理道德和生活方式三位一体的结构。精英文化的伦理价值观以无可匹敌的强劲的势态渗进衣食住行,肇成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化,从而使世俗生活理性化,这就是世俗理性。对此说得最坦率的是明清理学家们提出的“百姓日用即道”的思想命题,它要求人们以伦理之道观照日常生活;又从日常生活体体会人伦事理,这是中华文明区别其他文明的重要特色。中国传统文化的近代化离不开这三位一体文化结构的解体,也离不开从生活方式上观照,服装是突出的一例 一、衣冠之治在清代的强化与民族意识危机 在物质生活中,衣冠服饰是衣食住行之首,它最显著、最充分地表现人们的身份地位,封建社会的等级制度在衣冠服饰上有极其强烈的反映,这在中外概不例外,在中国又与礼制相结合,并成为礼制的重要内容。历代王朝都以“会典”、“律例”、“典章”或“车服制”、“舆服制”、“丧服制”等各种条文颁布律令,规范和管理各阶层的穿衣戴帽,从服装的质料、色彩、花纹和款式都有详尽的规定,不遗琐细地区分君臣士庶服装的差别,违者要以僭礼逾制处以重罚,这是华夏族的传统。所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1) 这说明我们的祖先自古以来就以衣冠礼仪的美誉“华夏”作为族称,这既有重视仪容的方面,也包括用服装区分尊卑贵贱这一套规章制度,使森严的等级管制深入到穿衣戴帽,在华夏文明中形成衣冠之治的传统,这是中国服饰制度的特色。 清朝是以异族入主中原,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与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清王朝建立后,统治者为了泯灭汉人的民族意识,强制推行满人的服饰,禁止汉人穿汉装的法令非常严厉,坚持佩戴前朝方巾的儒生,往往遭到杀戮,这在各地引起轩然大波。最令汉人反感的是按满族的习俗在前额剃发,后脑留发梳条大辫子。有的士大夫为了保持汉民族的气节,宁可剃了光头当和尚;有的在头部画上明朝的方巾,以示不忘故国衣冠;有的取名守发、首发,用隐讳的文字表达内心的愤慨。汉人的强烈抵制,迫使清王朝采取男从女不从,生从不从,阳从阴不从,所谓“十不从”的对策,这才使剃发易服的民怨得到缓和,清代服饰也得以充分吸收汉族服饰的成就。 以官服为例,马蹄袖、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补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绣禽类,武官绣兽类。分别按品级的高低,绣以各类飞禽走兽,以这标帜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与明代不同的是,这补子是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称为“补褂”或“补服”,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补子也分为两块,禽兽的花样与明代也略有差异,由于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常常配以精致的花边,突出了装饰效果。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晕”花样的多少,分出单眼、双眼和三眼的级别。官员的朝服和常服,里三层外三层,行袍、行裳、马褂、坎肩、补服,重重叠叠,还要佩戴各种朝珠、朝带、玉佩、彩绦、花金圆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玛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级限定,连丝绦都有明黄、宝蓝、石青之分,用什么款式、质料和颜色都要受到礼制的规范,违反规定的以犯罪论处,雍正皇帝赐年羹尧,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将服饰的等级之别,缕分细析到极至。女装虽然相对宽松,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镶边有所谓“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多至“十八镶”,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大襟、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连看不到的袜底、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这样重重叠叠,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虽然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是衣冠之治高度细密化的产物,这也使清代的服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 所以清王朝对明朝服制的变更,对华夏族的衣冠形成冲击,却从未动摇华夏族的衣冠之治,因为在华夏族的衣冠之治中,衣冠服饰不仅仅是生活的消费品,也是尊卑贵贱等级序列的标志,这是物质的也是身份、地位的社会待遇,所以衣冠之治实际上是衣冠之别,有关种种穿靴、戴帽、着装、佩饰的烦琐规定,莫不是深入到生活的每一细部,维持森严的阶级统治。所以清王朝服饰变更的是形制,而不是它的实质性内容,而形制也是为了压抑和淡化汉人的民族意识,加强清人的统治。正是因为如此,清王朝继承、强化了华夏衣冠之治的传统,并掺进民族压迫意识,形成清代的服饰制度。这也意味着当清王朝统治走向衰微,上升到一定地步,必然要在服饰方面再起风波。 到清末,王朝统治已有二百多年的历史,满汉文化在漫长的岁月中逐渐融汇,习俗相沿,代代相承,清人的服饰已经为汉人所认同,并形成新的服饰传统,但是潜藏在清初服饰变更中的民族意识并末消亡。当社会矛盾尖锐,阶级冲突激化时期,当初强制汉人剃发易服留下的民族创伤又重新复萌,成为汉人联合反对清王朝的契机。太平军揭竿而起,就以“蓄发易服”号召汉人反清,这对清代的衣冠之治是一重创。 二、太平军“蓄发易服”的旋风与不变的衣冠之治 太平军起自贫苦农民,起义之初不论是头领还是普通一兵,在衣襟上概用黄布条为记,穿着简陋,自无服制之别。占领武昌后,势力日益壮大,舆马服饰即有分别,进入南京,洪秀全坐上天国的统治宝座后,立即仿效帝王之制,专设“典衣衙”,从袍服、靴帽的质料、颜色、长短,一律按官职的级别定出标准,以显示等级的差异。各级将领都穿红袍马褂,包头布的色彩和用料有严格的等级区分,官高一级,拖长一寸。1861年颁布《钦定士阶条例》限定:“民间居常所戴之帽,皆用乌布纂帽。其富厚殷实之人,则缎绉纱,任由自便,但不得用别样颜色,致与有官爵者相混。”(2) 同时对秀士、俊士、杰士、达士、国士、武士、榜眼、探花、状元的衣帽袍靴式样也作了与其身份相应的规定。对士兵的服饰并无定制,一般的是裹头、扎巾、短衣、花鞋,其中最引人注意的是蓄发系长穗,飘飘下垂。 剃头蓄发和翎顶冠戴是满清统治者法定的官服,太平军首先从这里开刀,严厉禁穿清朝官服,要求男子蓄发留须、妇女放足。在《奉天讨胡檄》的文告中宣称: “中国有中国之形象,令满洲悉令削发,拖一长尾于后,是使中国人变为禽兽也。中国有中国之衣冠,令满洲另置顶戴,胡衣猴冠,坏先代之服冕,是使中国人忘其根本也。”(3) 认为清朝官员的衣冠是“妖服”,在所到之处一概加以撕毁。每占领一地,第一道公告往往是命令蓄发,宣布“有再剃者,杀无赦。”(4) 为了不让帽子遮盖已经剃了发的,裹上太平军的红头巾,还下令不准戴毡帽。 清朝服饰在中国已流行二百多年,经过几代人的传承,已成为汉族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改变已经习惯的东西,尤其是不准戴毡帽,激起人们的反感,有的因为不愿去掉帽子被笞打、示众,甚至被杀。尽管蓄发易服,有种种过激的举动,也遭遇一些人的抵制,但自愿蓄发者也不在少数,据同情太平军的呤利对苏州地区的观察说: “使我感动的是,他们都乐于留发,这是太平军和自由的标记。”这点在曾国藩的奏折中也有反映,由此可见太平军的服饰在南方也曾风行一时,由于这是与太平军政权相联系的服饰样式,随着太平天国的灭亡,这一服饰也随之消亡,以长发为特征的太平军却成为因此得了“长毛”的称号。 太平军掀起的一股“蓄发易服”的风潮,是历代农民起义从未有的举动,无论是汉代的黄巾起义,唐代的黄巢,明代的李自成,在起义中服饰上也有所标记,但从没有在社会上推行服饰变革,所以这是太平军的创举,但它变更的仅仅是款式形制,并非是衣冠的等级之别,洪秀全登基后立即仿效封建王朝的礼制,用衣冠区分君民士庶,维护层层隶属的统治,在实质上依然是传统的衣冠之治,所以太平军的服饰变革有种族色彩并无风俗改良的意义,与近代化无缘。 三、服饰近代化与衣冠之治的解体 服饰近代化的启动,始于以服饰变革作为风俗改良的活动,并以衣冠之治的解体作为重要的标志,这在维新运动中有突出的表现。 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和早期资本主义的发生,推动了社会观念的变化,人们痛感到民智不开是中国积弱的一个重要原因。欲伸民权,必广民智,欲启民智,必先革除恶风陋习对人民的禁锢,其中尤以吸鸦片和裹足所为摧残民体,有辱国格的两大公害,先进的知识分子莫不对此口诛笔伐。如果说禁烟尚是对少数人不良嗜好的整治,反对裹足却要变更上千年的陈规陋习,波及千家万户,比前者对社会的震撼面更为宽泛,其意义也更为深切。 废除摧残妇女的缠足鞋、弓鞋,是对女性的解放,也是鞋履的改制用强体、实用的观念看待人们的衣冠鞋履,势必要推动服饰的变革早在百日维新期间康有为上书《请禁妇女裹足折》和《请断发易服改元折》,认为女子裹足,不能劳动;辫发长垂,不利于机器生产;宽衣博带,长裙雅步,不便于万国竞争的时代,请求放足、断发、易服以便“与欧美同俗”,又说:“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成风俗,新政亦不能行。”这就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和推行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具有启发民智的意义。 变衣冠中以放足启动最早,裹足本不是清人的祖制,顺治二年和康熙三年两度禁止裹足,但终敌不过传统习惯,旋禁旋弛,连清人妇女也被汉化,穿上瘦金莲方。这种情况说明,改良习俗如果没有新观念的支持,最终免不了要被旧习惯势力所吞没。到清末维新变革成为社会思潮,反对裹足又得以避开满汉的,容易受 到统治者的支持,有的官员还带头发奖章以表彰放足的女子,所以与剪辫子相比, 但是断发易服是清王朝最忌讳的事,清初用暴力手段强制汉人剃发留辫,又岂能在清廷的子孙中断送这一祖制,然而正是断发易服又成为点燃人民大众反清斗争的火种。近代民主革命思想的酝酿是以反满的民族革命为召唤的,明亡以后剃发留辫这一辱没汉人的亡国之痛,重又在清末中升级。“毁我衣冠真正恨,扫除巢穴待明朝。”(5)“忍令上国衣冠,沦于夷狄? 相率中原豪杰,还我河山!”(6) 被视为大清国民标志的发辫,更成为诅咒的对象,“欲除满清之藩篱,必去满州之形状。”(7)一时“猪奴”、“半边和尚”、“辫发左衽之丑类”几乎成为排满、仇满的口头禅。当革命的矛头指向满清统治的时候,断发易服成为动员民众支持革命最有力的召唤。直到辛亥革命后,1912年3 月5 日临时大总统通令全国剪辫还强调:“满虏窃国,易于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以腥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流,以终余年。....今者满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以除虏俗,而壮观瞻。” 这种种断发易服的言论,虽然充满了强烈的民族情绪,但不是反清复明的简单回归。有识之士超越种族成见,从变易国民心理的角度,宣传剪辫的利害说: “夫辫发为物,即不必计其本非汉族制度,及被外人所诮辱,即以利用问题论,试执十人而质之曰,吾人具此辫发,于起居动作便乎? 吾可决其以当为不便者十而八九也。”(9) 虽然更改这沿袭三百年的习俗,会遇到旧习惯势力的种种阻挠,但是这便民实用的价值,最终又导使满汉居民不分族别地抛弃旧习,选择了剪辫易服的行为。 以剪辫易服为契机,批判封建主义的檄文,嘻笑怒骂,令人叫绝。衣冠之治集中体现在官服上,这在清代又称补服,即在褂子的前胸后背各缀一块补子,绣上飞禽走兽,以示官职的差别和道德命义,有的文章反其义而用之,说清国所以不振,是由于文官不事事,武官不能御外外侮,但能杀同类,遂致国事愈坏,民心渐离。这正是官方制度所为。谓予不信,可观各人的服饰: 文官的补服,是仙鹤、锦鸡、孔雀、云雁等等,此等鸟者,或示幽逸,或作声而唳,或容止闲暇,或供市儿之玩弄,这明明是纵容偷闲溺职,愚弄人民;武官的补服都是狮子、豹、虎、熊、彪之类,面目狰恶,设这些官治民,实以禽兽对人民也。(10) 有的对朝服从头到脚逐一嘲弄说,红顶,此物人血做成,其中含有无限冤魂,若将此物置于头上,胜于虎狼十倍;朝珠,又名奴隶圈,悬于项间,其人即永有奴隶性;马蹄袖,表示效犬马之劳,以向主人乞怜;马靴专为护足之用,套之足上,可以终日跪拜奔走。(11) 这种亦庄亦谐而又富有战斗性的檄文,在辛亥革命前夕不断见诸报端,由于它以老百姓习见常闻的官员服装做靶子,传播革命思想,更易为大众接受,使人们在断发易服的行动中,受到一次反封建的教育。 断发易服到20世纪初随着清王朝的倒台,形成自发的群众运动,如火如荼地展开。武昌起义前一些爱国的青年就自发地割掉辫子,脱下清装,“革命,革命,剪掉辫子反朝廷(12) 成为流行歌谣。广东省宣布独立之时,老老少少争先恐后地剪辫子,一日有20余万人,中山县纷纷成立剪辫会,一直深入到农村小城镇,剪辫子成为中国人的盛大节日,许金城在《民国野史》中记述说: “无数的汉人都兴高采烈地剪去这条奴隶标志的辫子,也有迷信的,事先选择吉日,拜祭祖先,然后庄重地剪除,把辫子烧了。更有联合多人同日剪辫,并燃放爆竹,举行公宴庆祝的。”有的报纸指出,民国建立后政体、国体、官制、礼仪、历法、刑名、娱乐、住所的诸多变化,以服装的变化最迅速、最广泛。一时间“新礼服兴,翎顶补服灭,剪发兴,辫子灭,盘云髻兴,堕马髻灭,爱国帽兴,瓜子帽灭,爱华兕兴,女兕灭,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13) 穿着打扮焕然一新。 剪辫易服是在反封建思想指导下的风俗改良,不同于历代改元易服之举。历史上的变衣冠所变的是形制,不变的是伦理性和等级性,即使起自下层的农民起义也不例外,太平天国的“蓄发易服”,从衣冠上维护尊卑贵贱的等级之别,与清政府并无二致。辛亥革命推翻了统治中国近三百年的清王朝,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作为封建主义规章的礼制也随之瓦解。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确规定:“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用以维系封建等级制度的衣冠之治,由于它不平等性也遭到取缔。民国初年颁布的《服制》规定官员不分级别,都以西式大氅或燕尾服作为大礼服,裤为西式长裤。常服可用西式或袍褂,丧礼在臂上围黑纱。女子礼服,上装是对襟衫,下穿裙子。此种服制打破等级界限,不分尊卑贵贱,所以虽是官员的制服,但对生活权利的平等却起了表率的作用。即使宫廷的遗老遗少无一例外都要遵守服制平等的原则,有记载说: “宫廷内外,一切前清官爵命服及袍褂补服翎顶朝珠,一概束之高阁。”(14) 真正结束衣冠伦理政治化观念的,是提出的服装制作的四条原则,他在复中华国货维持会的函件中要求制定服装的图式,指出:“此等衣式,其要点在适于卫生,便于动作 擞诰?茫?秤诠壅啊!?15)这就使得人人须叟不可离身的服装,摆脱等级制度和政治伦理的干预,促使在中国延续数千年的衣冠之治彻底解体,用卫生、实用、经济、美观的思想来制作和选择服装,使着装与现代文明接轨,这是中国服装史的重大变革。 四、展现个性自由的窗口 辛亥革命的成功结束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以民权、平等为核心的民主主义思想取代封建思想体系,在我国社会生活中占有了主导的地位。这一指导思想的确立,宣告了封建文化模式的终结,等级序列、伦理道德、生活方式一体化的结构解体,服饰消费不再具有身份伦理的限制,还归人民生活选择的自由。虽然民众因为拥有财富多寡的不同并不能真正做到选择的自由,但是以金钱取代权力的支配地位,进入商品市场,进行等价交换,是人们摆脱身份地位的约束所能获得的最广泛的平等权利,这给个体自由在服饰领域的施展提供了广阔的天地。所以在西方世界通行的服装文明,在中国能得以迅速传播和实施,是社会变革的成效,也是打开国门后,汹涌而来的洋布、洋装、洋货的冲击在中国引起回应。 在中国最早穿西服的是雍正皇帝,至今在故宫尚保留他的这一画像,这如同玩赏钟表一样,是统治者满足追奇猎艳的心理,并无社会意义。乾嘉时期洋装开始在中国城市出现,人们对此讳莫如深,无人仿效。鸦片战争后洋货倾销中国,首先在开埠的广州、香港出现洋式打扮,女的足蹬欧式皮鞋,头戴曼彻斯特头巾,买办中也有穿洋装的,但在士大夫中绝无仅有。在19世纪末若有人提倡“易西服”,这无异是用夷变夏,为世俗所不容。宋恕力图从着装方面造成向西方学习的氛围,认为变法“改试令,必自易西服始”。他把易西服看成更官制,改试令,设议院的前堤,这在当时乃是惊世骇俗之论,他自述“与人谈三始,犹有然之者;谈一始(按:即易西服) 则莫不掩耳而走,怒目而骂,以为背谬已极,名教罪人。”(16) 中国最早赴美留学的幼童,因为辫子,受到美国孩子的嘲笑,纷纷剪辫易服。1881年下令撤回中国,穿西服成为一大罪状。驻英公使郭嵩焘为避风寒,披了一件洋外衣,竟然遭到弹劾。 然而,禁令也好,弹劾也好,都挡不住正在发生的变化。嘉庆年间的竹枝词已有“纱袍颜色米汤娇,褂面洋毡胜紫貂。”洋毡、洋绉等机器生产的洋衣料有的厚实细密,有的轻薄柔软,以优良的质地比国产的土布更胜一筹,且因为不涉及服装的形制,很早就引起国人的兴趣。在19世纪中叶据英国蓝皮书报道,在福州“几乎在每3 个人当中,就有1 人穿着一些我们的纺织品。这个论断经我国经济学史家研究认为言过其实(17)。但是无可否认的是,西方看到中国市场的辽阔,用各种手段掀起倾销的狂潮,并以价廉物美的优势占领了中国市场。洋货倾销最多的要数洋纱、洋布、洋火、洋油等等,都是有关衣食能源的生活必需品,仅衣着用料就有洋布、洋绸、洋缎、洋呢、洋羽毛、洋漳绒、洋羽线、洋被、洋毯、洋花边、洋手巾等(18),琳琅满目。以上海为例,1871年进口洋布1300万匹,1899年增至1700万匹。“通商大埠,及内地市镇城乡,衣大布者十之二三,衣洋衣者十之七八。”(19) 大量的商品导引人们的消费习惯发生变化,细致光泽的洋布成为人们时尚的用料进入千家万户。 衣料质地的改变也促进了衣服款式的变化,轻便合体的洋服逐步赢得中国人的欢心。19世纪末穿洋装还是冒人言大不讳之事,到1903年初广西梧州中学总教汉民,已经容许学生在“岁时令节,学生披洋衣揖孔孟。”(20)但仍属凤毛麟角。真正在社会上发生重大影响的是军队的服装变革,1904年归国的留日学生从实战出发,建议军队剪掉辫子,就受到一些士兵的响应,各报刊纷纷予以宣传鼓动,1905 年端方出洋考察,随员中有一半剪了辫子,其中有翰林、道府、教员、武员等。1906年新编陆军为便于戴军帽,带头去掉辫子,一时“军界中纷纷落发辫者不可胜数”(21)。练兵处不敢公然变更祖制,拖着辫子练兵是一大累赘,不得已采取折衷的办法,下令将辫子盘在军帽内,“不准擅自裁割,”(22) 新军中有很多是留日学生,并不把这一通令放在眼里,剪发者仍然不断,这对社会很有影响力,1906年天津警察受到新军影响,剪了三分之一。(23)从军队到社会,相互促动,剪去辫子穿洋装已经不可抑制。 观念的变化,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对洋装的普及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本来,民主思想的传播,激励了人们对西方文明的向往,人们醉心于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的理想,认为由这种理想建立的生活方式代表社会前进的方向,谁接受西方习俗,谁就是文明维新,否则就是守旧、冥顽。洋装成为西方文明的象征,被人们推崇备至,《湖北学生界》有一篇文章宣扬说,西装之精神在于发奋踔励雄武刚健,有独立之气象,无奴隶之根性,穿了它可振工艺,可善外交,可以强兵强种云云,这样肆意夸大洋装的心态,反映崇洋已经成为汹涌的社会思潮。呵呵
以前人们剪辫子的原因
1、剪辫子的原因
一、剪辫成了革命的一个标志,成为辛亥革命落到实处的主要成果之一。
二、个人的因素包括,一是不方便,一是确实难看招到别人耻笑,还有一个是不卫生。
三、潜在的因素,就是他们不满满族的统治,因为这个辫子是满族强迫留的。
2、这些原因的背后,其实是大势所趋。整个中国在1840年以后,中国自从南京条约之后,中国跟国际社会的关系就进入了一个条约关系,就是国际法所确定的一个条约关系。中国原来是自给自足的,一个封闭的、单一的天下,但是从鸦片战争之后,我们逐渐地融入到世界体系当中,特别是经过了1898年的戊戌变法和1900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之后,士大夫阶层推动变法,在内外的压力下面,中国面临着改变,要融入到国际社会当中。
即使想不变也挡不住,这就是大势。因为出现了留学生,派出使节,与国际之间的交往越来越频繁。在这种接触当中,就会发现辫子是一个累赘,它有多种负面的影响,不光是汉人受满人统治的一个耻辱标记,还是一个政治上的民族不平等,体育和军事的训练都有带来麻烦的东西。而且男人留这么长的辫子,很不卫生,不可能每天都洗头的,里面长虱子的,很脏。这都跟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发生冲突,不光跟大的政治生活方式,跟私人生活方式也照样发生冲突,所以辫子不能不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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